患上妊娠糖尿病孕妇的饮食策略

作者:家家月嫂 发布日期:2006-06-15

  妊娠糖尿病的饮食原则原本并没有糖尿病的妇女,在怀孕期间发生葡萄糖耐受性异常时,就称为“妊娠糖尿病”,这种病症可能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、新生儿血糖过低及呼吸窘迫症、死胎、羊水过多、早产、孕妇泌尿道感染、头痛等,不但影响胎儿发育,也危害母亲健康,因此,孕妇在怀孕期间检查是否有糖尿病是很重要的。孕妇年龄超过30岁,家族中曾经有人患过糖尿病,孕妇本身较为肥胖,曾孕育过有巨婴症、羊水过多症的婴儿时,应高度警惕患此病的可能。通常孕妇于妊娠24~28周时,经过口服50 克的葡萄糖筛检及100克口服葡萄糖耐受试验,测出空腹、餐后1小时、2小时及3小时之血糖浓度,若发现其中至少有两项数值高于标准值时〔空腹,105毫克/分升;餐后1小时,5.8mmol/L(190毫克/分升);餐后2小时,9.2mmol/L(165毫克/分升);餐后3小时,8.0mmol/L(145毫克/分升)〕,则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 妊娠糖尿病患者营养需求与正常孕妇相同,只不过必须更注意热量的摄取、营养素的分配比例及餐次的分配。此外,应避免甜食及高油食物的摄取,并增加膳食纤维。目的是为了提供母体与胎儿足够的热量及营养素,使母体及胎儿能适当地增加体重,符合理想的血糖控制、预防妊娠毒血症及减少早产、流产与难产的发生。

  饮食上一般应遵循六大原则:

  1、注意热量需求妊娠初期不需要特别增加热量,中、后期必须依照孕前所需的热量,再增加每天300大卡。还要注意孕期中不宜减重。

  2、注意餐次分配为维持血糖值平稳及避免酮血症之发生,餐次的分配非常重要。因为一次进食大量食物会造成血糖快速上升,且母体空腹太久时,容易产生酮体,所以建议少量多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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